






杉木樁施工方案及工藝流程
1) 水中沉樁工藝流程
2) 施工工藝
2.1測量放線:本工程軸線放樣采用GPS測量儀控制,樁頂高程采用水準儀控制。放樣工作分為以下兩個步驟:
粗樣:用GPS定位線位,再用石灰線標出設計河口線,開挖時高程控制在-0.9m±0.1M;
細樣:粗樣滿足要求后,在個施工段前后做兩個限位樁,用GPS進行測線定位,并在樁上釘鐵釘標出設計河口線。施工過程中,線形控制采用三點定線原則,每3-4m進行一次精檢;高程測量按三級標準控制,每過一限后,施工中采用樁上鐵釘控制木樁標高,每隔3-5M進行一次準確檢測。

杉木樁沖孔樁基礎:采用正、負水交替沖孔。根據(jù)泥面標高控制沉孔深度,控制水頭部水流,確保沉孔深度與樁端設計標高一致,避免沉孔深度過深。
沉樁、穩(wěn)樁、固樁:由兩名作業(yè)人員將樁吊沉至設計高度。為減少樁后土體和充液管袋對杉木樁水平力的影響,保證護岸結(jié)構(gòu)施工后樁身在水平力作用下不前傾,建議按10:1的角度打樁,前后樁應置于樁前緣后15cm處,前后樁用倒釘固定。用于定位和支護的樁架應保證沉樁后的淤泥土達到基本固結(jié)(不少于6小時),樁身可不浮、不搖地拆除。盡量延長通道側(cè)的支撐時間。保證樁深垂直度,連接嚴密。樁深下端應控制一定的空隙,以減少水土流失和塌方。在樁頂以下10-20cm處水平釘一排木樁,并在外口設置斜撐。
